深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1日在深泽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深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彦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深泽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着眼大局抓服务,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1、积极服务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深泽县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六条措施》,延伸服务触角,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服务园区建设、走访百家企业”活动,在河北千秋防腐有限公司、河北农哈哈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规模较大的园区企业设立了深泽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服务联络站”,建立了长效服务机制,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共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2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2、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采取挂牌服务、跟踪监督、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对重大项目建设进行全程跟踪服务;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全面开展“城乡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共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3、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对坑农害农等损害农民利益的各类犯罪案件进行严厉打击;及时与惠农、支农资金相对集中的农业、林业等部门联系,从涉农资金链的流向入手,加大资金使用资格审查、拨付、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防止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发生。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把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公诉职能,突出打击重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2件9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6件83人;受理公安移送审查起诉113件18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8件150人,起诉犯罪团伙8个,依法对1起贩卖毒品案和1起团伙绑架抢劫案提起公诉。集中开展“两抢一盗”专项行动,适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团伙案件的侦查活动,其间,仅一周时间就从快起诉“两抢一盗”案件7件15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件3人,不批捕1件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2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件15人,不起诉5件12人。
2、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始终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加强释法说理、检调对接等工作,依法行使量刑建议权,通过运用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约访下访等制度,全力以赴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70余人次,检察长接访24人次,处理信访苗头12起,解决涉检访案件1起,确保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活动及敏感节点的稳定,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
3、延伸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建设,与31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为严格执法、避免以罚代刑、随意执法搭建快捷通畅的监督渠道;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活动,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回访和监督,避免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从打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入手,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全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3件5人,提起公诉2件4人,有罪判决2件4人,不起诉1件1人;渎检局共立案2件5人。积极参与省纪委、市院交办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受到上级的好评。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6件。由预防科、控告申诉科、反贪局、渎检局等组成多部门联合工作小组,不定期深入机关、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及咨询活动,收到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深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深入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8人。
2、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3件3人,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3件,未出现错捕错诉、漏捕漏诉问题。
3、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依法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提出检察建议3件。
4、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各项新规定,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依法息诉和解民事申诉案件1件,监督执行案件7件,纠正违法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
5、着力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履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新增职责,进一步规范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适用、律师会见、民事执行监督等工作流程;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完善移送案件线索,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
五、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1、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预热升温工作,努力提升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增强领导检察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
3、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素质兴检,全面加强素能训练,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4、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把强化自身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制约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络沟通,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也是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县委的新要求、我县各项事业发展的新需要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意识仍需加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举措有待加强。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仍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务保障不足、信息化建设滞后、检察官断层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机关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全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步伐、为早日实现跨入“第二方阵”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大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破坏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深入开展“服务园区建设、走访百家企业”活动。
二是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涉及群体性事件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要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继续深化重大项目建设预防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活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活动。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进一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四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文明监督,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素质强检,加强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步伐、为早日实现跨入“第二方阵”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