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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泽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5-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泽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从20151月至12月,在我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院要求,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更加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全体检察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先导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严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二)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审议意见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切实把自身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找准。要紧紧盯住自身的问题不放,下大气力予以整治,带动和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坚持以严格执行法律为基础。规范司法首先要严格司法。要把坚决贯彻、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尤其要坚决贯彻保障人权、程序公正、规范监督的要求,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四)坚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支撑。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对查找出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注意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规范检察权行使、强化监督制约的改革部署,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心,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逐步形成更加有效的司法规范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保障。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密衔接起来,既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司法作风建设,促进司法规范化,真正做到严抓落实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检察长要承担起第一责任,把司法规范化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重点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十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是否存在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办事拖拉;警车私用、酒后驾车、开特权车、开霸道车等问题

  (二)执行办案纪律规定不严格。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法主体不具备执法资格,有的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被违法任命为检察官。二是超越职权办案,为了追求办案数,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先以职务犯罪立案,起诉时再改变定性。三是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录制不全程、不同步、选择性录制;有的讯问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不相符,有的审录未分离;有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保管混乱。四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或者是适用条件掌握不严,或者是没有严格执行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规定。五是没有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有的安全防范意识不足,思想麻痹大意,无视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特别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安全防范不到位,导致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三)律师权益保障不到位。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是否超法定范围设立许可,是否擅自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条件作扩大解释,致使承办这些案件的律师会见难、阅卷难。是否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是否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

  (四)滥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是否破案心切,搞超时讯问或实行车轮战。是否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问题是否存在。

  (五)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适用不规范。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规范填录法律文书,目前网上运行的案件中,大量存在漏项、文书制作不规范或填录时间滞后于实际办案进程等问题,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不规范问题等问题依然存在。

  (六)考评考核功利化。对待考核工作是否功利化,有考核指标的就去做,没有考核指标的就不做。有的检察建议和书面纠正违法适用宽泛,掺水分甚至弄虚作假。

  (七)受利益驱动办案。是否存在为钱办案、争办“油水”案甚至越权办案的问题。

  (八)违法干预办案。是否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是否受人之托打探案情,违规过问、干预办案;是否帮助犯罪嫌疑人或家属通风报信,收活动费;是否帮助斡旋取保候审,收办事费

  (九)司法不廉洁。是否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否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插手经济活动或直接参与经营。

  (十)拉赞助、私设小金库。是否以各种形式向涉案单位拉赞助、私设小金库。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支付的费用,由涉案单位支付、报销。

  (十一)不能严格执行案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办案部门对重大案件的各项重要决定做出前,是否事先请示报告,擅自做主,甚至对上级院的决定顶着不办。

  (十二)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不主动、不作为。是否对交办的信访案件包案领导和包案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否积极主动去协调各方面关系化解纠纷;是否有该纠正的不纠正、该赔偿的顶着不办、接到接访通知后磨磨蹭蹭,甚至避而不见,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的问题。

  (十三)没有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办理案件。办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及时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有的案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步骤不全,甚至有的案件应该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擅自线下办理。有的没有按照要求使用电子签章。

  各部门干警要围绕上述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既深入查找、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又深入查找、着力解决个性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月至20152月)

      1进行会议部署。20151月组织收看全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直面问题,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

      2开展学习研讨。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在《决定》辅导读本、《求是》杂志发表的《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童建明检察长《在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上的辅导报告》等重要文章,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综合审议意见、分组审议报告和内司委调研报告以及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要突出加强对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办案部门、一线人员的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对照检查阶段20153月至6月)

      1排查摸底。各部门检察干警要认真对照十三个方面问题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列明,认真填写自查表,实行主管检察长对科长负责,科长对科员负责的检查机制,同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各科室互查,找准办案中的存在问题。着力解决查找问题不深入、不全面、不准确的情况。敢于自我揭短亮丑,实事求是地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确保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汇总梳理。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进行全面汇总,尤其要理清重点问题,查明典型案事例,并予以坚决纠正;要围绕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台账,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好基础

      3深刻剖析原因。着重从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司法作风等方面查找思想、制度、管理、作风方面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针对党性党风党纪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一位党员干部、检察人员都要参加,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还可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有关专家学者、老干部代表列席。会前,要就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专门听取群众意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要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灵魂、正视矛盾,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57月至10月)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建立销号制度、逐项处理,确保整改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要公开通报。

      2集中整改问题。各部门和一线办案人员对自身不规范司法的行为,要从强化思想教育、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改。对故意“打擦边球”、故意隐瞒不报、故意拖延不改的,都必须坚决处理。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性问题,要加强调研,及时提出意见。

  3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健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并将其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成果和考核标准。要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要坚决防止和制止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唯数量、掺水分、不规范司法甚至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要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合理调整、完善监控节点和管理方式,强化对检察业务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要探索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自身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纠正违法通知和违法办案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11月至12月)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根据市院检查验收情况,必要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督促整改,并形成专题报告2015121前报送市院。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王彦芳同志任组长,邸丽琴、曹寿怀、王建水、张彦弟、马培义、张景峰、曹春暖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检察科、反贪局各科室、反渎局、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案件管理办公室、监察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曹寿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案件管理办公室、纪检组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相关处室有关人员组成。

      (二)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分工负责,以认真、从严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针对性强、效果明显。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进展情况,主动争取领导和监督。

      (三)严把转段关。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落实,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见成效,达不到标准和要求决不转段,决不放手。对不达标的要组织回头看,对走过场的要重新补课,决不允许出现死角、死面,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领导干部要强化担当意识,对照主体责任的要求,首先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整改,既管好自已、当好表率,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严字当头,敢抓敢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要正确处理好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自觉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要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切实兑现承诺,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二)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深入开展向张飚、沙、刘宝奇、程然、张秉文等先进人物和司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前列的先进检察院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加大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纠错力度和曝光力度,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冤错案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三)加强舆论宣传。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运用各种检察传媒和检察院官方网站、机关内网、两微一端等平台,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新成果。

  (四)严肃检察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动真格、敢碰硬,重拳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线索,坚持快查快办;对不规范司法问题要及时依法严肃处理。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深泽县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彦芳

  副组长:邸丽琴、曹寿怀、王建水、张彦弟、马培义、张景峰、曹春暖

  成员: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检察科、反贪局各科室、反渎局、监所科、民行科、控申科、法警队、预防科、案件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曹寿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曹寿怀

  副主任:曹春暖

     员:黎中泽、贾建立、张永计、林蕴、纪兰学、杨占博、高亚静、何燕锋、邸聪敏、纪清涛、贾序、焦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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