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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 2日在深泽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深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如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鼎立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按照“高标准、快节奏、重落实、争一流”的工作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提升。

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正确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执法。

一是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狠抓“严打”不放松。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877人,提起公诉122186人,批捕准确率、起诉有罪判决率均为100%。依法办理了赖某等贩卖毒品案、周某某等集资诈骗案、王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倍受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涉众型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是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秩序,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处置预案,对稳控工作实行“一日一汇报、一周一调度”,发现信访隐患及时消除。认真落实周三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首访责任制,压实责任,一抓到底。一年来,共接待信访群众5265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保持了到市、赴省、进京“零”上访。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1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213人,不起诉22人,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8起,纠正侦查机关违法行为4件;提出刑事抗诉11人,被法院采纳,纠正审判机关违法行为3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件,息诉和解申诉案件1件,办理诉前公益诉讼案件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4件,全部被采纳。对河北某材料有限公司42名农民工讨薪案件依法支持起诉,均被法院采纳,涉案资金达34余万元。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11人,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事故检查9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3件,对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检察建议11件,采纳率100%,有效预防了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找准新常态下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突出亮点工作,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扶贫网络平台、服务园区检察平台为依托,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今年以来,共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322件,行政机关主动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14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人,有效遏制了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更有效衔接,形成打击合力,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扶贫网络平台作用,加大对涉农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共通过检察扶贫网络平台录入涉农资金9笔共计1亿6千余万元,实现了对涉农资金的网上公开和全程监督,提高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最大限度降低了涉农职务犯罪风险,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检企联系机制,助力园区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开发区经济建设,不断完善服务举措,拓展服务领域,推动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职能作用的发挥。今年以来,走访园区企业与企业代表座谈5次,提供法律咨询12次,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打击和防范并重,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打虎”、“拍蝇”一起抓,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一步提升。

一是狠抓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人。依法查办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我院管辖的裕华区裕东办事处原副主任张某等人受贿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为国税局、华丽综合服务处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举办预防知识讲座、开展警示教育4次,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4件,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32次,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和改进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坚持重要检察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人大请示汇报,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今年就公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有效提高了公诉工作水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座谈、征求意见建议2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召开公开审查逮捕听证会1次。

二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今年以来,利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件,程序性案件信息329件、法律文书118件。完善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利用“一网两微”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4000余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打造阳光检务,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始终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

一是抓班子,增强凝聚力。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学习,调度工作,研究重大事项,弘扬“团结、敬业、实干、守纪”的主旋律,形成“团结、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二是带队伍,增强战斗力。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人人有笔记、有学习心得,进一步坚定了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十比十看”,“干出个样子给全县人民看看”等活动,在全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态势;狠抓案件评查、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战斗力显著提高。

三是抓纪律,增强执行力。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问题及时查纠,用铁的纪律从严治检。

四是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15名员额制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院领导带头亲自办理案件,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权的运行;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涉及转隶干警思想工作,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各位代表,2017年,全体检察干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奋力拼搏补短板,凝心聚力求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距县委要求、形势发展和群众期待还存有一定差距: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服务举措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县检察机关的整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突出抓好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强化诉讼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等工作,为推进新时代实力美丽幸福新深泽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检察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新理论引领检察工作新实践。

二是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县委“一三六”工程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强化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案件质量意识,狠抓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四是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突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五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司法公信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目标承载使命,任务考验担当。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大力弘扬“深泽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努力开创我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一三六”工程、建设新时代实力美丽幸福新深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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