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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有约”齐开展,司法救助续温情】深泽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县妇联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活动
时间:2023-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妇女权益,同时提升“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效果,12月27日,深泽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县妇联联合开展“木兰有约”入户宣讲活动,到该县魏村被救助对象郭某某和邢某某家中,在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讲与法律解答的同时,对被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传递检察关怀,延续救助温情。

司法救助对象郭某某和邢某某的救助线索是由县妇联移送我院审查办理的。经审查查明,二人因被告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致使被救助人失去工作,拖欠工资近5年未能执行,被救助人因此事日日忧心,身体状况变差不能劳作,家中失去经济来源,且本人年岁已高,还需常年吃药,生活十分困难。

我院对其及时进行了司法救助,向郭某某、邢某某等人共计发放救助金1万元,缓解了被救助对象的燃眉之急,切实保障了民生福祉,真正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了准确了解被救助对象当前生活状况,切实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救助效果,检察干警和妇联人员共同前往被救助人家中进行实地走访慰问,查看了其当前的居住环境,与被救助对象进行了亲切交谈,了解了其目前的生活情况,询问了其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救助后生活是否得到改善,目前还需要检察机关及妇联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等,切实确保了司法救助工作落到了实处。

之后,检察干警又对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及司法救助的范围、条件等内容,耐心解答了她们当前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她们要树立维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深泽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的初心,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宣传及救助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将坚持通过“救助+回访”机制推动司法救助工作不断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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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深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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